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MMHZ-21GM-03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HZ-21GM-033
项目名称: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
标的数量:1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8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2020年09月-2021 年02月)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2020年09月-2021年02月)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农机设备、农业机械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本项目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中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为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荔枝预冷和光电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7日至2021年04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方式:现场领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04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踏勘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现场踏勘,报名期间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届时由采购人出具有踏勘证明文件。
踏勘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附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州市根子镇何建和果蔬专业合作社
(2)联系人:吕华强
(3)电话:13828605366
(4)地址: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委会圹劈村(何建和屋)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4月17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请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5.磋商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6.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
(以上资料,1、2、6为原件,3、4、5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高州市根子镇何建和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 址: 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委会圹劈村(何建和屋)
联系方式: 1382860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 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冼小姐
电 话: 0668--66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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