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垌镇安山村、大路坡村项目拆旧区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高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垌镇安山村、大路坡村项目拆旧区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22 10:08:26
采购计划编号:440981-2024-07271 预算金额:1,146,222.79 元 采购品目: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冼汉秀 项目负责人:冼汉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Z-24GY-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垌镇安山村、大路坡村项目拆旧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5个工作日内,财政支付工程总价款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出具结算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工程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现更改为“1期:支付比例100%,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5个工作日内,财政支付工程总价款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出具结算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工程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的二、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5的代理服务费“不收取。”,现更改为“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固定金额收取11023.56元。”
3、原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的二、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6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现更改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4、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的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的商务部分的项目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4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其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类人员证书复印件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及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4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其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类人员证书复印件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及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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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州市新垌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州市新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12733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668-6623366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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