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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2020/10/26 16:39:23      点击:

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MMHZ-20GX-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05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HZ-20GX-003

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þ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78099.34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1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内容”;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等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近三个月20207-9月)在职社保证明,没有在建项目;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为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改造工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26日至20201102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05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11051500(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三个月20207-9月)领购单位依法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包括法人证明书);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3为原件,124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高州市人民法院             

    址: 广东省高州市高凉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 0668--6635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 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冼小姐            

电   话:  0668--662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