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农商银行金山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高州农商银行金山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MHZ-23GB-02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州农商银行金山支行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8.9229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州农商银行金山支行装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州农商银行金山支行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州农商银行金山支行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 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 财务年度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 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 1 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最近 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或联合体)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证书(非 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还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部门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不含临时)(外省企业须提供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 人(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②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③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 da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 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 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 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中 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 B 地块 30 号(鲲鹏大厦 A)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 B 地块 30 号(鲲鹏大厦 A)6 楼
七、其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有);
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
6.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 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7.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料,1、3、5 为原件,2、4、6、7 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如 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州农商行纪委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州市高凉中路 58 号
联 系 人:蔡经理
电 话:18938353886
电子邮件:18938353886@189.cn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 B 地块
联 系 人: 冼汉秀
电 话: 0668-6623366
电子邮件: 2309359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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