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大井镇、长坡镇、石鼓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澄清公告(2)
关于高州市大井镇、长坡镇、石鼓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6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了高州市大井镇、长坡镇、石鼓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项目编号:MMHZ-21GM-050)的招标公告,因项目需要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8-16 09:00:00,更正为:2021-08-30 09:00:00。
二、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08-16 09:00:00,更正为:2021-08-30 09:00:00。
三、将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六、价格部分6.1 开标一览表”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元/吨)(大写)人民币 (¥ )”更正为“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下浮率(%)(大写)下浮率 ( %)”;
四、将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六、价格部分6.1 开标一览表”的“备注:按月结算时,若结算总额超过投标总价,超过部分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需按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期限继续无偿处理污水。”更正为“备注:按月结算时,若累计结算总额超过投标总价,超过部分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需按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期限继续无偿处理污水。”
五、将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六、价格部分6.1 开标一览表”的“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唱标之用。”更正为“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唱标之用。”
本澄清公告为高州市大井镇、长坡镇、石鼓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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