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MMHZ-23GB-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HZ-23GB-026
项目名称: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捌万叁仟叁佰贰拾陆元柒角捌分(¥2083326.78)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零捌万叁仟叁佰贰拾陆元柒角捌分(¥2083326.78)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 |
1 项 |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需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启用新版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为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高州市曹江镇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一期)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方式:现场领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时间:2023年1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包括法人证明书);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料,3为原件,1、2、4、5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高州市曹江镇潭村
联系人:李剑波
电话:13326560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小姐
电话:0668-66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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