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21 23:13:25
采购计划编号:440981-2023-05363 预算金额:1,221,754.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冼汉秀 项目负责人:冼汉秀
项目概况
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HZ-23GB-019
项目名称: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1,75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1,75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21,754.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州市顿梭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须具有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市级或以上地质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需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启用新版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资格,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 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在开标结束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收件人及电话:冼小姐 0668-6623366。供应商如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请于开标结束后第二天安排寄出,并及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54714783@qq.com,快递外包装封面标注:项目(采购包)编号、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邮寄文件丢失、密封破坏、灭失等风险及造成的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州市人民政府宝光街道办事处
地 址:高州市宝光街道河西潘州西路1号
联系方式:13580010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汉秀
电 话:0668-6623366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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