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MMHZ-25GH-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2 18:45:19      点击:

项目概况

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HZ-25GH-018

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成交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成交后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成交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23 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1223 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

①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②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高州市人民法院

   址:  高州市  

 

联系方式:0668-6635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 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冼小姐             

电   话:  0668--662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