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工程造价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2 22:57:54
采购计划编号:440981-2024-06629 预算金额:9,000,000.00 元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代理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冼汉秀 项目负责人:冼汉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Z-24GB-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工程造价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工程造价服务项目的原“9.2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提供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工程造价服务项目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茂名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且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前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查阅上述文件并确认如中标后同意遵守和执行上述文件后出具《同意采购文件条款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现更改为“9.2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日后在提供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工程造价服务项目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茂名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且投标人必须自行查阅上述文件并确认如中标后同意遵守和执行上述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技术部分中原“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 (10.0分),根据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进行评分: ①独立、固定办公场所与采购人(广东省高州市中山路169号)直线距离:40公里(不含)以内的,得5分;40公里(含)-50公里(不含)的,得3分;50公里(含)及以外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 ②评审档案存放地点:茂名地区内设存放档案室的,2分;茂名地区以外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 ③评审档案保管措施:档案库房符合“九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强光、防虫鼠、防霉烂、防尘、防腐蚀、防高温)的,得2分;有档案库房但不完全符合“九防”要求的,得1分;未设置独立档案室的或无响应的,得0分。 ④独立、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60㎡的,得1分;建筑面积<60㎡的,得0.5分;无响应的,得0分。 注:已设茂名地区内独立、固定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扫描件(需显示建筑面积或其他有效证明)、独立固定办公场所与采购人的直线距离截图、档案室平面图(需显示档案室面积)及照片、库房每项措施或配备设备的说明及照片。目前尚未在茂名地区内设置独立、固定办公场所,但承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之前),在茂名地区内设置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扫描件,含建筑面积证明)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函的,且承诺函按照以上第①项至第④项的评审内容进行具体化承诺(比如独立固定办公场所与采购人直线距离、档案室面积、档案保管措施、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得分。未按照以上规定单独出具书面承诺函的,则不得分。如果未按书面承诺函履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现更改为“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 (8.0分),根据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进行评分: ①评审档案存放地点:茂名地区内设存放档案室的,3分;茂名地区以外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 ②评审档案保管措施:档案库房符合“九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强光、防虫鼠、防霉烂、防尘、防腐蚀、防高温)的,得3分;有档案库房但不完全符合“九防”要求的,得1分;未设置独立档案室的或无响应的,得0分。 ③独立、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60㎡的,得2分;建筑面积<60㎡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 注:已设茂名地区内独立、固定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扫描件(需显示建筑面积或其他有效证明)、档案室平面图(需显示档案室面积)及照片、库房每项措施或配备设备的说明及照片。目前尚未在茂名地区内设置独立、固定办公场所,但承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之前),在茂名地区内设置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扫描件,含建筑面积证明)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函的,且承诺函按照以上第①项至第③项的评审内容进行具体化承诺(比如档案室面积、档案保管措施、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得分。未按照以上规定单独出具书面承诺函的,则不得分。如果未按书面承诺函履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技术部分中原“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审核质量、进度的措施及档案管理 (7.0分),根据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审核质量、进度的措施及档案管理进行评分: ①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合理可行的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得7分; ②投标人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得4分; ③投标人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或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 ④投标人没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没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或措施不够合理,得0分。”,现更改为“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审核质量、进度的措施及档案管理 (8.0分),根据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审核质量、进度的措施及档案管理进行评分: ①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合理可行的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得8分; ②投标人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得4分; ③投标人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或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 ④投标人没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没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或措施不够合理,得0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技术部分中原”廉洁自律保证措施及保密方案 (7.0分),根据投标人的廉洁自律保证措施及保密方案进行评分: ①方案详细清晰、可行合理、针对性强的,得7分。 ②方案一般详细、较可行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 ③方案粗糙,得1分。 ④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现更改为“廉洁自律保证措施及保密方案 (8.0分),根据投标人的廉洁自律保证措施及保密方案进行评分: ①方案详细清晰、可行合理、针对性强的,得8分。 ②方案一般详细、较可行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 ③方案粗糙,得1分。 ④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技术部分的拟派人员中原“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获取注册证书满15年(不含)以上(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中“初始注册日期”的时间为准) ,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4分。 ②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获取注册证书满10年(不含)以上(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中“初始注册日期”的时间为准) ,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③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获取注册证书10年(含)以下(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中“初始注册日期”的时间为准) ,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的得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除外),每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本项满分8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获得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中列明的专业资格为准) ,每人得0.4分,本项满分2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信息化专业人员:具有信息化类(包括不限于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专业、通信类专业、大数据类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注: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不得分;如果注册造价工程师是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书,且人数最多不能超过2人。本项拟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拥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最高得分计算。”,现更改为“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获取注册证书满15年(不含)以上(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中“初始注册日期”的时间为准) ,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4分。 ②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获取注册证书满10年(不含)以上(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中“初始注册日期”的时间为准) ,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③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获取注册证书10年(含)以下(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中“初始注册日期”的时间为准) ,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的得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除外),每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本项满分8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获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中列明的专业资格为准) ,每人得0.4分,本项满分2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信息化专业人员:具有信息化类(包括不限于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专业、通信类专业、大数据类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的,得1分。 注: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不得分;如果注册造价工程师是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书,且人数最多不能超过2人。本项拟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拥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最高得分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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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中山路169号
联系方式:13929778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668-66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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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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